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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今年5月1日起施行

来源: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


329日上午10时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,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答记者问。省消防救援总队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省人大社会委有关领导出席会议。

该《规定》全文共15条、4000余字,结构简明,直面问题,针对性、适用性、可操作性强,将于51日起实施,是全国首部关于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,也是该省首次实现当年提议案、当年列计划、当年一审的立法案。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委介绍了这次选择城镇居民住宅区“小切口”立法的四点考虑: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;二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、维护公共安全,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,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;三是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,代表联名提出制定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议案后,常委会决定将该议案列为“小快灵”立法审议项目;四是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内容。

发布会上,对于大众普遍关心的电动车停放充电、私家车堵塞消防车通道、共用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,省消防救援总队从条文出发,介绍了《规定》在建设、管理、禁止行为、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对城镇居民住宅区电动车停放、充电行为进行规范的主要内容。对《规定》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、消防车通道管理、老旧小区改造、智慧消防等方面提出的针对性举措进行了解读。总队还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,积极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,一起查改身边的火灾隐患,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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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解鹏